吉林大学二学历民法总论重点

民法总论重点名词解释:民事活动:民事活动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皆在实现其民事利益的、受到民法调整和评价并产生相应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活动。民法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确认和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

民法总论重点 名词解释: 1. 民事活动 :民事活动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皆在实现其民事利益的、受到民法调整和 评价并产生相应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活动。 2. 民法关系 :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确认和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 ____ 核心的。 3. 民事法律事实 ____ :是指民法规定的、能够在民事主体之间引起民法、变更、消灭的 客观事实状态。 4. 民事主体 :是指依照民法规定,能够参与一定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人的总和。 5. 非法人团体 :是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团体。 6. 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 民事行为能力 :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意志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8. 宣告失踪 :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依法宣告其为失 踪人的制度。 9. 监护制度 :是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 的监督和保护。 10. 住所 :是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经常居住的一定地域。 11. 法人 :是指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相结合所形成的客观有机实体的法律化,是以其 __ 的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12. 清算 :是指通过清算达到消亡条件的法人的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 而使该法人归于消灭的程序。 13. 清算终结 :是指解散法人的登记机关依完成清算职责的清算人的申请,注销原法人登 记并公告的行为。 14. 合伙 :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合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民事主体。 15. 隐名合伙人 :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进行投资,担对外不公开其姓名,也不参加执行 __ 业务,担收益,并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合伙。 16. 民事义务 :是指义务主体为了满足权利主体实现某种利益上的需要而为一定行为或者 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和约束性。 17. 形成权 ____ :是指权利人只凭借自己一方的行为即可使民法、变更、消灭的权利。 18. 附随义务 :是指在合同关系中,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之外,依诚信原则产生的根据合 ___ 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产生、忠实、协助、保密义务等。 19. 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 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0. 善意取得 :是指无权让与人处分他人的动产,如果第三人基于善意而对该项动产取得 占有,则依法直接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 21. 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民事行为,并由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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