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疗局救助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医疗局救助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配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医疗救助工作,缓解本区城乡特困人群、职工的医疗困难,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
医疗局救助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配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区的医 疗救助工作,缓解本区城乡特困人群、职工的医疗困难,根据*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 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工 作的通知》(沪民救发[20*]33号)、(沪民救发[200l]9号)、 《关于对医保对象中低收入人员患大病重病实施特殊医疗救助的 通知》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无业老 人和未成年子女实施医疗救助的通知》(沪民救发[20*]18号)、 《关于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大病重病实施医疗救助的通 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 神,为了便于贯彻执行,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现将我区医疗救 助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医疗救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 者抚养人的人员,; (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 员,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本人有医保待遇的人员 因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其他补贴后个人负担 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 第1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