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通用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定义 2.1 设 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槽、管道、容器以及 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2.2 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槽、管道、容器以及地 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设 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3.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 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3.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 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 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3.2 清洗和置换 3.2.1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 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2.2 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 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 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 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 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3.2.3 氧含量18-21% 3.3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 空气良好流通 3.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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