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诉争产权房屋行政答辩状
诉争产权房屋行政答辩状 行政二审答辩状答辩人:房产管理所 住所地: 贵院送达的行政上诉状副本已收悉,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应给予维持一审行政裁定书。 本案中,上诉
2021年诉争产权房屋行政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