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减 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 产,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运输和使用。 第三条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 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予以查处或者关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危险化 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等。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的防火、防爆和防毒措施是否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第1 页共 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