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 “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
湖南大学 “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湖南大学 “老有所为”奉献奖设立于2013年,为湖南大学综合类奖项,评选对象为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第二条 “老有所为”奉献奖每年评选
湖南大学 “老有所为”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