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 范文一:处理社保争议有了依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出台作者: 人民日报2021年08期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日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这为妥善处
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 范文一:处理社保争议有了依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出台作者: 人民日报2021年08期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日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这为妥善处理社保争议提供了依据。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经办社 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所 称的经办机构,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 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险事务的工作机构。 公民如果认为经办机构有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 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违法 收取费用、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审查社会保险 行政争议案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原文地址:http: //fanwen.wenku1.com/article/23336310.html作者: 人民日报2021年08期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日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这为妥善处理社保争议提供了依据。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1 44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