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强:预告登记与破产程序
姜强:预告登记与破产程序 (一)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及其预告登记在破产程序中的效力案例1:浙江高院(2015)浙民提字第69号案情简介:邓某、陈某作为借款人向赵某、宣某借款,甲公司以其开发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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