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保持人民防空工程 良好使用状态和防护效能,发挥人民防空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