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 第一条 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药 第二条 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产品(配方)注册、生产经营许可、广 告审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管活动中形 成的以一定形式制作保存的信息的主动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全面、及时、 第三条 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的,不得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可以公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 第四条 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并及时公布、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包括公开事项、具体内容、 公开时限、公开部门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部门,负责监管 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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