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第一条各科室、部门应及时收集本科室、部门产生的医疗垃圾,并按照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第二条科室工作应及时将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垃圾运至医院临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