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相齐与梭伦立法----对法律改革的思索(十)
管仲相齐与梭伦立法----对法律改革的思索 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划分是市规划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在中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转变是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进行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
管仲相齐与梭伦立法----对法律改革的思索 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划分是市规划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在中 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转变是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进行的。在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 放财政权和政管理权,使地方政府获得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巨大动 力,因此也推动了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转变。如上海在率先建立起“两 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规划管理模式后,一度成为其它大城市学习的 榜样,然而实践的结果表明上海模式在配套改革措施不完善的前提下, 有许多值得反省的地方。至此,规划界对规划管理权限的下放众说纷 纭,莫衷一是。 目前,规划界对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的划分有两种倾向。一种认为 城市规划管理权应集中在市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因为“一放就 乱”;而另一种则认为为了鼓励区县的积极性,应将城市规划管理权 分散到区县级规划分局,因为“一收就死”。孰是孰非,很难简单界 定。近年来一些城市在城市规划管理集权与分权模式上的实践也表明 了集权和分权各有其优缺点。集权有利于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但难 以调动各区积极性;反之,分权虽有利于各方工作热情的提高,却不 利于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造成各区为追求自身利益进行不必要的重 复建设,市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减弱等一系列新的问题。此外,由于 缺乏在较为宏观的区域层次上的城市规划管理权限,使城市规划对城 市与城市之间的协调显得软弱无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总结经验, 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1 16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