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四)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的,以及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第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