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职责
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职责学院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体,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主要是由学院实施。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各专业制定或修改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招生目录,组织本院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