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河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方案
创河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方案1.具备的条件:1.1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创河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方案 1.具备的条件: 1.1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经过安 全教育培训。 1.2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形为规范,办理了建 筑工程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伤害保险。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制 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认 真落实。 1.4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1.5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 以上。 1.6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文明施工措施应由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 意后执行。 2.限制条件 2.1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2.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3工程使用自制龙门架、井字架、自制吊蓝、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 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安全防护 用品、设施和建筑机械设备,或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按 规定应经过专家论证的; 2.4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以及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 员工宿舍的; 2.5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2.6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它事件的。 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方案编制依据: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db13(j)/t140-2012河北省《建设 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资料管 理标准》db13(j)/t101-20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