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飞院发[199811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组织好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鉴定(验 收)、奖励和推广应用等工作,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飞院发号 [199811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组织好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实施、鉴定(验收)、 奖励和推广应用等工作,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和教学质量,根据民航总局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研究项目,系指反映教育规律,具有科学性、独创性、新颖性、实 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研究项目。主耍包 括: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针对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教书育人、 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项目,也包括其它在教育教学上有独创性在研究 项目。 第三条 教育工作者所完成的下列教学研究成果为职务成果,其所有权归国家,由学院持有。 、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 1 、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完成的、与其在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 2 关的教学研究成果; 、利用学院资源所完成的教学研究成果等。 3 第四条 学院成立教育科学委员会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审批、鉴定(验收)、奖励和推 广应用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教务处为教学研究工作主管部门。 第二章教学研究项目管理 第一节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第五条 教务处于每年月发出申报下一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1 第六条 申报者需填写“民航飞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表一)及其他申报材料,由 其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月日以前统一上报教务处,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31 第二节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征求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意见,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项目 的意义、研究内容、使用价值、可行性分析、经费概算、进度安排和主耍技术指标等。 第八条 教务处根据审查意见和研究经费筹措情况,提出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安排计划。 第九条 学院教育科学委员会对列入计划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审查并批准立项,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