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拘禁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xx年,我市基层法院审理非法拘禁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达111.1%,索债型非
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拘禁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xx 年,我市基层法院审理非法拘禁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达111.1%,索 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率的明显上升,犯罪人的年龄较低,平均25.3岁, 共同犯罪居多,占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的94.74%,并多伴有暴力犯 罪,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反映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不规范以及 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 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理。对于索债型非 法拘禁罪中债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只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 额利息贷款、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即使索取的是非法 之债,只要“债”的关系确实存在,都应以非法拘禁论处(用暴力致 人伤残、死亡的,按牵连犯从重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理)。至 于债务是否到期,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中“他人”的范围,索要超过 真实债权数额的债务如何定性等相关细节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 定。对此应认真进行研究,加以有效防范。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对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务”是否到期的问题,我国现在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债务”只限于已经到了清偿期 的债务,不可以是对于未到期的债务和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