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47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47号《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08年1月3日达州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何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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