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商学院 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关 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武汉工商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制订本细则。 一、选举前的宣传教育工作 选举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利用“三会一课”、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引导 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代表选举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代表条件、结构 要求和产生程序等政策规定;要动员全体党员以正确的态度、饱满 的热情、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选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 氛围,选出能反映本单位意见的代表。对因故未参加学习的党员, 应以适当方式将通知精神告知他们,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二、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L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 式,组织所辖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提名。党 50% 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数的差额提 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 尤其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 向,并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召开党总支、直属党 20% 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按多于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 20211013 选,并于年月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 报告(包括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代表构成比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