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保健医师职责
围产期保健医师职责在科主任;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门诊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2.1早孕建卡2.2孕中期:妊娠16、20、28、30、32、34、36周,以后每周复查一次,直至分娩。2.3落实出生
围产期保健医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