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
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 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学院全体学生。二、晚自习地点及时间安排地点:各系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室中晚自习时间未安
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 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地点及时间安排 地点:各系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室中晚自习时间未安排上 课的教室和学生宿舍。 晚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和周日(或其他归假日)。 三、晚自习要求 、凡是当天晚上未安排上课和院系统一组织的活动的同学, 1 须准时到各系指定教室参加自习(教室不足时可安排部分大专 班学生在宿舍自习)。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须向辅导员办 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班委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 课。 、晚自习期间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 2 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自习时间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发手机短信,不 3 得吃东西等,以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院系团组织、学生会各部门(含各社团)不得在晚自习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