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志愿者标准章程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正当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 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学院 分会和多种开展相关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 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我校在校学生 组成群众团体,是由我校各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组成非盈利性学生组 织。本协会经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力 所能及志愿服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青年综合素质, 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方面进步做出主动贡献。 第四条协会在校党委和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下,校团委指导 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国务院社团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 法登记成立。协会依据需要能够设置分支机构,协会负担以下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