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耕地占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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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耕地占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招商引资的深入推进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各地 工业区的规模不断扩大, 进驻的企业逐年增多,占用土地面 , 积也逐渐扩大,耕地占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给征管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本人就耕地占用税征管中存 在的问题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仅供参考。 一、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 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而《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耕地是指用 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整理地、 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间作地、已垦滩地。《土地 管理法》与《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对土地的分类不同,尤 其是对耕地的界定不一致,造成税企双方对征收耕地占用税 的土地在认识上产生很大的分歧,为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带来 极大困难。 (二)国土部门特别是兵团的国土部门在办理工业园区 土地手续时,很多是以未利用地报上级批准,而税务机关在 实地调查时却发现所谓的未利用地大多数是草场和耕地,税 务机关据此催缴税款时,兵团机关又以国土部门的认定为依 据,极力阻拦,使得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陷入困境。 由于《土地管理法》与耕地占用税法规、规章不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