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大米管理规定
“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十四条 “五常大米”证明商标法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该商标; 2、使用“五常大米”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五常市大米协会主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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