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平安监督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海上船舶交通管理,保障曹妃甸水域船舶交通平安,提高船舶交通效率,爱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平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