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立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办),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企事业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标准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立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办),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企事业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标准学 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 见》(教政法[20xx]3号)、《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假设干意 见》(教政法[20xx]3号)和《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立活动 的通知》(教政法[20xx]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决 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立活动,特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局部,是贯彻党 的十六大精神,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开 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开 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立活动,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校,切实增 强学校办学单位、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 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 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 贯彻落实,以提升我市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 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 招生、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平安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 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二)校内管理体制完 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 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三)办学活 动依法标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 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良好。依法保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