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

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 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安全生产工 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 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支 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队组)负责人是本部门(队组)安 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 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 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 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 第1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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