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程序
三门峡市行政调解工作程序(试行)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市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说明行
行政调解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