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