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工程监理单位。第
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避免 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包括国家级、省 级、市级和县级工程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理 安全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 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并承担法 律责任。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监理安全保证体系的组成与职责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安全保证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保障小组。 (二)制度规定: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 预案等。 (三)安全设施: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安全器材等。 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安 全工作,制定并推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