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沈阳市某摩托车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

买卖合同:沈阳市某摩托车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星通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北街12号。  法定代表人:姚久来,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景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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