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理意义——基督教伦理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可能性及其难题
“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理意义——基督教伦理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可能性及其难题 “伦理”或“道德”之谓(Ethics or Morality),在中文与西文中均可作两个层面上的解释,即:内在
“伦理化”的汉语基督教与基督教的伦 理意义——基督教伦理在中国文化语境 中的可能性及其难题 “伦理”或“道德”之谓(EthicsorMorality),在中文与西 文中均可作两个层面上的解释,即:内在的价值理想或者外在的行为 规范。而在基督教与文化的实际碰撞中,由于“至简、至圆”、“阴 助教化”的本土传统之引导,这两个层面的是极不平衡的。就其总体 情况而言,行为规范意义上的“伦理化”或者“道德化”始终是汉语 基督教的主要路向。这种“单向度”的阐释框架,使“伦理化”的汉 语基督教与基督教所应当包含的伦理资源之间,常常存有一定程度的 错位。不解决这一,基督教伦理便无法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实现其潜在 的可能性。 一汉语基督教的“伦理化”过程 基督教初入中土之时,景教文典首先是日益见出“撮原典大部之要, 引中土佛道之俗”的倾向,即所谓“以佛老释耶”。立于公元781年 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和译述于初唐的《一神论》,已开始借用 佛老的“妙有”、“无为”、“法界”等,并有“神识”、“五荫”、“四 色”之谓,被者对应于佛家的“识蕴”、“五蕴”、“四大”。中唐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