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陕西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建设标准一、适用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名称统一为“中医馆”、“中医堂”或“国医馆”(以下统称中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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