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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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指南 一、评估专家组的组成 评估专家组受省教育厅委派,由厅评估中心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从 广东教育评估专家库中选调,必要时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每个 评估专家组由5-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二、评估专家组的分工 评估专家组分为三个指标组,每个指标组由2人组成。 (一)办园条件、卫生保健组。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2条— 第8条、第20条—第26条)的到达度,负责对随即抽取的幼儿进行体能 测查,在呈报书上填报他的评分,计算和填报总分;按要求负责全组评估 材料的收集、汇总,最后交由组长上报。 (二)教育教学组。负责查实和核对11个条目(第27条—第37条) 的到达度,负责一日生活的考察,组织教职工座谈会和教职工问卷调查, 统计调查问卷结果,计算获奖加分。 (三)管理、班子队伍组。负责查实和核对14个条目(第1条、第 9条—第19条、第38条—第39条)的到达度;负责组织家长、社区人士 座谈会和家长问卷调查,并统计调查问卷结果。 (四)其他工作:各指标组负责核实呈报书中与本指标组相关条目 对应表格的内容。 三、评估专家组成员工作职责 全体评估专家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熟悉评估方案,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 标准及其内涵,掌握评估和评分操作方法。 (一)评估专家组组长工作职责 1. 全面负责评估专家组的评估工作,并就评估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对省教育厅全面负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