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缴分离制度
罚缴分离制度本制度所称罚缴分离,是指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本局作出罚款决定后,由案件承办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知被处罚当事人到分局财务科打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到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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