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矿井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矿井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的等级和程度,对其进行分类、评估、处理和监管的制度。一、分级分类:矿井隐患按照其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
矿井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矿井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的等级和程度,对其进 行分类、评估、处理和监管的制度。 一、分级分类: 矿井隐患按照其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为一 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个等级。 二、评估标准: 1.一级隐患:具有重大危害性,可能导致矿井灾害事故的发 生,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二级隐患:具有较大危害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三级隐患:具有一定危害性,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发生, 需要定期进行处理。 4.四级隐患:具有较小危害性,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可以 在正常的生产运行中处理。 三、处理程序: 1.一级隐患:立即停产整顿,查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 理,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2.二级隐患: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尽快进行处理,并报告相 关主管部门。 3.三级隐患:根据安全生产计划进行处理,将处理情况记录 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