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以下简称 本行 )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提名机制,健全董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以下简称 本行 )董事会决策 功能,完善提名机制,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 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章程》(以下简称 《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行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委员会由5-7名委员(奇数)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 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 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未指定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 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董事会根据本本行章程及本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委员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 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董事 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本规则第三条规定 最低人数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由董事会行使相 关职权。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可以予以更 换: 1.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