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鉴定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鉴定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地点:市复垦中心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时间)服务电话:0553-3122399监督电话: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鉴定 对外受理流程图 县(区)国土主管部门及执法部门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市复垦中心当场完成受理,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 材料不齐全或者 1 、耕地破坏鉴定申请书(单位正式文件申 合法定形式,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 请),附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按照本行政 的,当场返回材 2 、申请鉴定宗地彩色现状照片(远景照片 机关的要求提交全 料,发放一次性 13 张、不同角度近景照片张,照片应显示 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补正告知》。 拍照日期); 出具《受理通知书》 3 、标注申请鉴定宗地位置1:1万分幅现 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明违法主 体名称,盖申请单位印章)并附地类情况 表; 4 、鉴定宗地的实地勘测成果(以具有资质 的测绘单位的测量成果为准)。 审查 符合条件的,市复垦中心填报《耕地破坏鉴定呈批表》,报局分管领导批准。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 鉴定 市复垦中心组织专家对耕地破坏进行鉴定,涉及委托专业检测机构的事项,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报告,并出具《专家鉴定意见》。 结论 市复垦中心将《耕地破坏鉴定意见》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市国土局根据国 土资源案件审查委员会意见作出《耕地破坏鉴定结论》。 送达 市复垦中心将《耕地破坏鉴定结论》送到申请单位。 办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市复垦中心 法定期限:无 20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不含专业检测机 构检测时间) 0553-3122399 服务电话: 0553-3121615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