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检制度及记录表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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