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则201修订
智能制造学院专任教师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则2019.1 (修订)一、教学工作50分1 .教学工作量30分满工作量得30分;未满工作量,按完成比例计分(含科研岗);未完成指导 毕业设计规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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