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用电管理制度
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井供、用电管理,切实整顿供电秩序,减少浪费,堵塞漏洞,降低原煤电耗,保证矿井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
井 下 高 、 低 压 供 用 电 系 统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井供、用电管理,切实整顿供电秩 , 序减少浪费,堵塞漏洞,降低原煤电耗,保证矿井供用电的安全、 可靠、经济运行,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安全, 不生产”的方针,严禁各用电队组强行将设备带故障运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 3 第条矿成立供电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向春 副组长:童树斌刘海龙 成员:王火炬丁文进常天奎赵连根郭志忠 办公室设在机电队,由机电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 工作。 供电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对全矿供电管理监督与检查。 2 、建立和完善矿用电管理、用电考核等相关制度。 3 、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4 、对供电、节能有功单位与个人提出奖励。 机电队是全矿供用电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主要供电系统的 设计、检查、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供用电管理制 度,审核供用电计划。对本矿各用电单位的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 约用电负有监督、管理、检查责任。 4 第条全矿的10KV高压供电干线(电缆)、主要供电设施(包括 井下变电所、主驱动机房、通风机房、各高低压配电室、高压综合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