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思路

聊城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思路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暂行)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充分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

聊城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思路 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暂行)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 利实施和充分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标准 按照水利部、卫生部《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规 定,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由水质、水 量、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 于基本安全最低值,即为饮水不安全。 我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保障水源、改善水质、 保证水量、提高标准的总体要求,一般采用饮用水安全标准档次,四 项指标为: 水质。供水工程出厂水质标准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的要求。农村小型集中式(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下 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下)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 指标可暂按照gb5749-2006中的表4执行。 水量。水量设计标准应符合水利部颁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 范》(sl310-2004)的规定,采用的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量定额不低 于60升/(人·日)。 方便程度。具有供配水管网(或管道)供水到户。 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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