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
“腕带”使用制度与措施 1、各病区对手术、意识不清、新生儿、儿童、语言交 流障碍、精神异常、急、危重患者、无名氏、无自主能力 的患者及加强治疗病房患者必须另加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 份的标识。 2、护士在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要求字迹清晰规范,信息 正确,并向病人及家属交代其目的及注意事项。若损坏或 不清晰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 上注明“无名氏+编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 时,需双人核对。 4、腕带佩戴部位首选左腕部,如有特殊原因选择其他 部位。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有无擦伤、血运是否良好。 佩戴腕带时,松紧适宜,保证病人舒适。 5、病危患者用深红色腕带,手术患者用蓝色腕带,小 儿患者用粉红色。 6、病人转科,由接收科室责任护士及时更换腕带的相 关信息,并双人核对确认。 7、当主管医生下达转院、出院医嘱后,患者离开病房 前,及时为患者解除腕带。 原阳县人民医院护理部 2015年元月20第二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