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申严禁在办理公证业务中支付各种回扣性质的费[修改版]
第一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重申严禁在办理公证业务中支付各种回扣性质的费【发布单位】819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9-12-23 【生效日期】1999-1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