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平安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监督,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消除各类平安生产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平安隐患整改及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