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三则原文与翻译
《孟子》三则春秋孟子(一)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孟子三则原文与翻译 则 三 》 子 孟 《 春秋 孟子 (一)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鱼我所欲也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 于生,则凡能够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能够 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能够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 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 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 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 是亦不能够已乎?此之谓失其 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本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