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宜劳社发〔2009〕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及市属以上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

18 第页共页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8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宜 宾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宜劳社发〔2009〕7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 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及市属以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管理工作,根据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 于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宜劳社发〔2008〕1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 通知如下: 一、 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一)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中2004年1月1日前因 工受伤经鉴定符合一至六级的工伤人员和职工因工死亡时 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以及职工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期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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