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排除适用之项目
公告排除適用之項目單位:財政部賦稅署法規名稱條次(項次、款次)法規文字內容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四款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
编号: 2021xx 时间:年月日 页码:第页共页 1 32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公告排除適用之項目 單位: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名稱 條次(項次、款次) 法規文字內容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十六條第四款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 總額: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 歷史、美術之圖書、物 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 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 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 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 報補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十六條第八款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 總額: 八、依法禁止或限制採 伐之森林。但解禁後仍 須自動申報補稅。 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二十三條 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 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1 32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