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县政印发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社会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本县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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