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

《济南大学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济南大学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基建档案资料得到及时、完整、规范的收集。根据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校基建档案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一、归档资料的内

精品文章 《济南大学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济南大学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保证基建档案资料得到 及时、完整、规范的收集。根据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并 结合我校基建档案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资料的内容、范围 ㈠ 、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济南大学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项目,在基建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 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均属基建档案资料。 ㈡ 、归档内容 ⒈ 建设资料。 ⑴ 立项文件:基建项目的申请与批复、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 ⑵ 报告、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表等立项依据文件。建设规 划用地文件:选址、征地申请,征地报告、协议书及批复文件,拆迁 ⑶ 方案、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地界划分等文件材料。 勘察、设计文件:勘探、测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设计委托书及设计 要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环保、人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计算及审批文件。 ⑷ 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文件及中 ⑸ 标通知书、开标记录;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的合同。工程开 工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验线合格文件、工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及审批表。 ⑹⑺ 商务文件:工程概算;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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